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1〕1号)文件要求,我校已完成《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审核评估结束
联系部门:评建工作办公室
联系电话:15806028430(周老师)
联系邮箱:742936029@qq.com
福建医科大学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4年9月27日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1〕1号)文件要求,我校已完成《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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